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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把握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 推进全州检察工作更上新台阶
—甘孜州检察院集中学习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3143 更新时间:2018/7/27
7月12日上午,州检察院召开学习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专题会。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鹏飞主持了会议。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和全员党员干部、检察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议学习了《中共甘孜州委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的通知》、四川日报评论员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社论文章和州委中心组学习会上刘成鸣书记就全州学习贯彻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所作的重要讲话。李鹏飞检察长就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作了进一步的强调和安排部署:一要继续深入学习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州院政治部宣教处要及时对全州检察机关学习贯彻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作出安排部署;机关党委要把学习贯彻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列出学习计划,做好任务分解,要进一步围绕全会精神思考谋划甘孜州检察工作;机关各内设机构要理清工作思路,特别是要结合全会精神、会议作出的两个《决定》。对标甘孜州“三个定位”,立足岗位实际,主动谋划部署好今后的工作,为建设美丽生态和谐小康甘孜贡献检察力量;机关各支部要加大学习力度,确保把全会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党员干部和检察干警;全州检察机关结合“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将全会精神贯穿其中,认真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二要全面理解和把握十一届三次全会的精神实质。严格按照州委“四个把握”的要求,积极加强对全会精神的学习,理解把握其精神实质。三要紧紧围绕“三个定位”来思考谋划检察工作。围绕 “三个定位”,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是当前我们需要深入思考的问题。因此,必须在学好弄通全会精神的基础上,把全会精神与检察职能和检察工作深度融合。四要对照今年目标任务,认真梳理,查漏补缺,补齐短板,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完成州委和省院目标任务不能仅仅满足于基本目标,需要创新、提升;各内设机构要认真梳理,并与案管办做好目标任务对接,分管领导、处室负责人要做到心中有数。
最后李鹏飞检察长再次强调,全体党员干部和检察干警要继续深入学习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把今后的工作谋划好、落实好,以实际成效检验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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